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27日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报告我国当前能源形势与能源安全问题时说,“十五”时期,能源发展步伐明显加快,能源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
——能源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以煤炭为主体,电力为中心,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格局。2004年,能源生产总量达到18.5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能源输运体系初步建立,原油、成品油形成了北油南运、西油东运的区域性管网,天然气建成了西气东输大干线,西电东送效果显著,区域电网得到加强。
——能源消费结构有所优化。2004年,能源消费总量达19.7亿吨标准煤,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所占的比重趋于下降,由1990年的76.2%降到2004年的67.7%。优质清洁能源的比重逐步上升。核电装机容量达到694万千瓦,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发展得到重视,燃料乙醇商业化应用已在9个省展开,煤制油产业化示范工程开始实施。
——能源产业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高。石油天然气工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体系,地质复杂区块勘探开发、提高油田采收率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煤炭工业,已拥有一批世界先进水平的大型矿井,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从1990的65%提高到2004年的79%。电力工业,火电30万和60万千瓦级机组已成为主力机组,水电设备制造、工程设计、施工建设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能源节约和环保取得进展。按不变价格计算,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由1980年的16.6吨标准煤,下降为2004年的5吨标准煤,年均下降4%以上。节能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能源领域环境保护得到加强。
——能源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能源市场逐步发育,企业自主经营、市场合理竞争、政府宏观调控的能源体制正在形成。煤炭生产和销售已经放开,价格初步实现了市场化。电力体制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基本实现了政企分开、厂网分开。石油天然气行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内外贸一体化,运营效率得到提高。社会资本更多地进入能源领域,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能源企业格局初步形成。
——能源立法工作明显加强。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九五”期间,相继出台了电力法、煤炭法和节约能源法,对能源发展和能源节约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年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同时,国务院也制定或修改了一系列能源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能源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
曾培炎说,我国能源发展取得的成绩,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十五”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随着经济增长速度的加快,能源领域多年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暴露,能源供给状况对经济社会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综合措施,统筹加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