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京报》供稿
本报讯在休庭半个月后,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涉嫌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65岁的田凤山被认定接受12笔受贿款,犯受贿罪成立。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赃,法院一审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12笔指控被认定
公诉机关对田凤山提起了17笔受贿指控,这些指控发生于田凤山在黑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任职期间。指控称,1995年至2003年期间,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498.13万元。
经过审理,法院没有对17笔指控全部认定,只认定了其中的12笔,总金额为436万元。法院认为,未被认定的5笔中,有的是收受钱财和为他人牟利时间相隔较长,不存在贿赂的因果关系;有的是当事人送钱给田凤山并非为自己牟取利益,因此不应认定为受贿。最高受贿200万元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1999年9月,时任鸡西市副市长的曹国辉,为向省政府申请供销社因政策性亏损的补助款,给时任黑龙江省长的田凤山送去了20万元。
2003年4月,田凤山刚刚二次任职国土资源部长,曹国辉为了儿子能进入国土资源部工作,给了田10万元。同年6月,曹又给田凤山送去了数额不菲的钱款。
据透露,田凤山接受的最大一起受贿事实是,他在担任黑龙江省省长期间收受的200万元,其以帮助索要工程款为名,分4次收取。
据知情人透露,判决中,除了提到马德外,还提到韩桂芝。田凤山为帮助某人,找到韩桂芝要求其开绿灯,但韩并没有和田凤山发生直接的经济往来。罪轻辩护获采纳
相比同样因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韩桂芝和马德,田凤山的判决显得较轻。对此,知情人士称,这个结果与田凤山在案发后的态度有着很大关系。由于田凤山在庭审中承认了全部指控,案发后,又积极退赔了全部款项,因而田凤山的辩护人许兰亭律师为其做了罪轻辩护,并获得了法院的采纳。
宣判后,田凤山未当庭提起上诉,许兰亭律师表示,将在今明两日会见田凤山征求其对判决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