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京12月27日电“医检互认”实施细则近日在南京出台。该细则对互认医学检查项目予以明确,同时规定对认可的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如果需要患者重查要将复查依据写进病历。
认可项目分四大类
据了解,该细则对“医检互认”的认可项目与认可方法作出明确规定。 认可项目分为四类: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根据客观检查结果(片子、图像)出具诊断报告的;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中要根据检查过程中的动态观察出具诊断报告的,或者诊断报告与检查过程密切相关的;临床检验类项目,只能出具检验报告,不能提供客观结果的;其他稳定性较差的临床检验类项目。
对第一类,只要患者能提供检查部位正确、全面、质量较好的客观检查结果,各医院间应相互认可。对第三类,因结果相对稳定,在相应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对第二、四类,影响其结果的因素较多。其结果的认可由接诊临床医师确定。
三级医院也可认二级
该细则还提出了以下认可原则:对外院检查、检验结果的认可以不影响疾病诊疗为前提;对认可的外院检查、检验结果应在病历中记载;同级医院之间、二级医院对三级医院,对疾病周期性变化规律时间范围内的能提供规范完整的检查、检验报告和相应影像资料的检查、检验项目原则上予以相互认可,不再进行重复检查,除非诊疗必须,三级医院也应认可二级医院的检查、检验结果。
重新检查须向病人说明
另外,因病情变化,检查、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检查、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检查、检验项目意义重大(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等原因需重新检查的,须向病人明确说明,并将复查依据在病历中予以记载。
四大担忧
记者发现,南京市的大多数医院对新近出台的“医检互认”实施细则表示支持,并表示将根据要求执行,病人也对这一新举措表示欢迎,但对于具体操作上带来的一些新问题,不少医院负责人以及医生也提出了担忧。
1设备有差别,检查有误差怎么办
南京某医院外科的李医生说:“重复检查这个现象比较复杂,有时病人拿着其他医院的检查单来看病,我们也不想给病人再做检查,但有些医院的检查仪器是二手货,我们怕有误差,必须要重复检查。一家医院负责人也提出了类似疑问。他告诉记者说,各医院使用的仪器、试剂以及检查方法等不尽相同,不同医院的检查结果往往有误差,有的甚至差别很大,互认医检结果,出了问题怎么办?他认为,从技术层面来看,要真正杜绝重复检查,操作起来难度很大。
2没查出毛病,耽误了治疗怎么办
南京地区一位知名专家说,医疗行业是个高风险行业,如咽喉病,临床中有万分之一的癌症机会,仅仅通过一次检查很难查出来,如果病人真得了咽喉癌,但医生如果因为担心病人投诉而不再让病人重复检查,最终没有诊断出病人的确切疾病而耽误了治疗,最后追究起责任来,医生该怎么办?他认为,不承认其他医院检查结果的重复检查,有时也是为了保护患者,对患者负责。
3认可了检查,却出现误诊怎么办
一家大医院的负责人明确提出,由于疾病是变化多端的,如果医生因为根据前一家医院的检查结果来治疗,导致后面误诊出现医疗纠纷,那该由谁来承担责任?责任如何来界定?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4不重复检查,让做其他检查怎么办
患者陈女士表示了自己的担心,她说:“是否检查,还是要由医生说了算,虽然不准重复检查了,那如果医生让我做其他检查怎么办?反正我也不知道其他检查该不该做,这不是变相的重复检查嘛。”
有关人士介绍说,现在医疗资源浪费严重,很多检查设备重复投入,像大医院中基本上都有CT等大型检查设备,有些医院为了回收医疗设备成本,也暗地里鼓励医生找出各种借口,让病人多做检查。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