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2月28日电(栾珊)从明年开始,河南省将全面推进干部交流制度,凡新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的干部,都要异地交流任职。
河南省还规定,省辖市党政正职和纪检、组织、政法等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也要异地交流任职;县(市、区)党政正职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地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