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欠薪”已成为清欠工作的一个新课题。图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在接受劳动者投诉。当前,政府下大力气抓农民工工资清欠,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方式也愈发隐蔽——“高清欠率”背后的“隐性欠薪” 本报记者欧永红文/ 图
近年来,由于政府花大力气抓农民工工资清欠,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政策讨薪”也带来了高效回报。据悉,2003年及以前建筑领域拖欠的民工工资已基本还清。近来全国各地上报的数字也显示,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清偿率大都超过9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99%。在我省,全省各类企业拖欠工资总额由2003年67.79亿元下降到今年7.24亿元。
那么,统计数字反映的“高清欠率”是否就代表农民工工资拖欠已得到基本解决呢?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农民工反映自己的拖欠工资问题因证据缺乏、老板或包工头卷款潜逃或其他一些原因而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业内人士一般把这些现象统称为“隐性欠薪”。缺少证据如何要钱
本月21日,从湘阴来长沙打工的农民工小李来到长沙市某区劳动保障监察分队投诉,称某项目包头拖欠了他3个月工资,其拖欠的理由是手头紧,资金周转不开。
这本来是一件极其简单的拖欠工资案例,但令监察人员没想到的是,小李既提供不了合同,也没有工资欠条和其他能证明在那个工地打过工的证据。而按照相关的规定,这类投诉不能立案。
小李当场就傻眼了。原来,他是经熟人介绍到那个工地干活的,当时他包的是木工活,独自一人做了3个月,所有约定都是口头完成,未立任何文字依据。
在监察人员指点下,小李决定回工地找证据。他忧愁、哀伤离去的样子令人十分担心。
记者了解到,目前,监察执法、劳动仲裁、法院受理,所有维权途径莫不以证据为受理依据,而一部分农民工由于没有法律意识,不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给执法机关受理案件、依法维权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最后寻找证据的责任往往又能都落在农民工自己身上,缺少方法、缺乏策略、缺乏勇气,致使一部分农民工最后放弃了追讨工资。
据悉,由于缺少证据,大多数拖欠工资额在1000元以下的农民工不得不放弃追讨,因为他们都清楚,从请律师上法院打一场官司到执行下来,所花费用远不止1000元。谁来证明事实欠薪关系
“今欠工资800元。王”这是农民工小赵向劳动监察人员提供的一张工资欠条,亦即证据。但这张证据却令监察人员犯了难:首先,“今欠工资800元”中是欠的谁的工资?其次,“王”字能证明就是小赵民说的某工地项目经理“王某某”吗?
同样,小赵也是怀着懊丧的心情走出了劳动监察投诉点的大门。以后他一段时间里要做的就是找到能确认他和施工企业之间事实欠薪关系的证据。
据悉,由于当前事事讲证据,一些农民工也开始留了个心眼,要求欠薪单位和个人留张欠条给自己。可是,这些单位和个人往往就利用欠条作文章,欠条不是掐头去尾,就是故意不盖章、不署名、不署金额,有的写成了“天书”,谁也看不懂,以此来逃避执法部门的追讨和处罚。由于劳动执法部门不是公安机关,不能从笔迹鉴定、指纹等入手来确定欠条的出处,因而使得一部分欠条成了一张没用的废纸。“隐性欠薪”花样不少
近日,农民工小吴和几个工友来到长沙市某区“清欠办”,发现有关他们那个工程的清欠统计表已注明“已付清”。“而当时,我们每个人都还有几千块钱工资没拿到。”他说。
据了解,这恰恰也是“隐性欠薪”的一种。据悉,一般而言,建设单位付给包工头工程款后,政府部门就以为农民工拿到工钱了。事实上,农民工并没有完全拿到工资,但他们不向政府部门投诉,就没有人知道。
目前,尽管我省出台了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在申请施工许可证前,需按工程总价或六个月工程量的15%作为首付保障金,来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但由于农民工往往只跟项目承包人或包工头发生关系,一旦项目承包人或包工头与总承包商结算完毕,然后逃匿,农民工就算找到总承包商或建设单位也于事无补。
据业内人士介绍,日前,就算在“风声较紧”的情况下,一些建设单位仍然有办法逃赖农民工工资。有一家建设单位在工程初期假装拨款及时,待工程快完工时就找质量问题等借口,强行将施工单位赶走,再将收尾工程发给其他施工队,以此逃赖原施工单位的大量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施工单位和工友们上访到政府部门,对方以“合同纠纷”为由不予过问,自然也不在上报“清欠”内。官司一打就是好几年,至今仍没个结果。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建设单位是地方上的“税收大户”,与有关部门和领导关系密切,很容易受到地方袒护,在上报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和数额时故意“忽略不计”。
与地方政府部门关系密切是目前一些单位和企业安身立命“之本”。由于这种微妙的关系,致使执法部门在讨薪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很大,直接影响了追薪效果。
劳动部门人士指出,目前,“高清欠率”的背后是花样繁多、手段层出不穷的“隐性欠薪”。这是当前值得引起政府有关部门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今后政府“铁腕治欠薪”所要面临的实际问题。如果只是一味回避,只会使这种现象愈演愈烈,使清欠工作达不到真正的效果。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张志军律师认为,一方面,政府需制订更有效的措施来防止用工单位恶意欠薪和逃薪,加大惩处力度推行制度实行;另一方面,应该降低劳动部门受理欠薪投诉的门槛,可以适当增加一些调查取证的力度,而不是把这个责任推给农民工来承担。这样,就能使“隐性欠薪”无处可隐,无法可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