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程 芬
12月19日,“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实施村级扶贫规划项目启动仪式”在京举行。这意味着中国政府的扶贫资源首次向NGO开放,以前只能“自带经费”在我国开展扶贫项目的非政府组织可能增加一个重要“财源”,即通过竞标获得政府资金去开展扶贫项目。
按照项目设计,国务院扶贫办和江西省扶贫办将提供1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全权委托中国扶贫基金会组织招标选择一些NGO在江西省的22个重点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
中国扶贫基金会刘冬文介绍说,每个试点村将被分配50万元扶贫经费和4.5万元工作经费。凡是在中国大陆正式登记注册、以从事扶贫事业为主要宗旨的民间社团或公益机构都可以参与投标。该项目招标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于2006年1月启动,选择2至3家NGO在6个试点村实施村级扶贫规划项目。2006年1月1日前,对该项目有兴趣的机构都可以提交投标意向书。
到明年6月,中国扶贫基金会还组织第二批18个试点村的招标活动,届时更多的NGO将有机会参与到本项目中来。
有专家认为,本次改革涉及两个比较敏感的领域,一个是国内扶贫资金管理体制的改变,另一个则关系国内NGO的生存与发展。
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李小云教授认为,过去,中国以政府为主导的扶贫模式整体投入瞄准率低、公平性差、资金利用效率低。据统计,目前扶贫资金只有35.3%覆盖到贫困户,44.5%则覆盖了富裕户,另有20.2%花在了中等户身上。
李小云分析,财政扶贫资金的无偿性促进了地方政府的博奕行为,导致很多非贫困县争戴贫困帽来获得扶贫资金。就算扶贫资金能够落实到农户,扶贫效果也不理想,因为政府扶贫实施机构的职能是行政管理而不是服务。
相对政府而言,扶贫领域是非政府组织最活跃的领域。但现在参与扶贫的非政府组织绝大多数都是自带资金、知识、人力。
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说,发达国家非常重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以提高扶贫效率,因为“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最大的优势就是他们非赢利、无偿的志愿服务意识。对源于税收的政府财政扶贫,大众通常并不认可和感谢,而对于完税后的个人捐款的扶贫却会感动。‘社会感动’利于减轻社会心理冲突,创造和谐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康晓光认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是一个三赢策略,“第一,社会可以提高扶贫资源利用效率;第二,政府可以实现政策目标,提高资金效率,强化扶贫基金的瞄准力,减少系统腐败;第三,非政府组织可以拓展生存资源,更好地服务社会。而最终最基层的贫困户也会因此受益。”
专家估计,全国20多万非政府组织年动员资源不超过150亿元,平均7万元,何道峰说,“大多数NGO既无资源又无行动,只是块招牌。因此,如果谁能获得政府扶贫资金开展项目,将是一次非常好的自我提升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