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保定电(记者张娜通讯员王永利、长江)连日来,涞水县重拳出击,集中治理非煤矿山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自制、火工品违法行为,彻底取缔非法采矿点。截至目前,共查处违法使用火工品案件4起,查缴私制炸药品60多公斤,雷管30枚,关停取缔非法采矿点151个。
为切实消除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涞水县对经国土资源、安监部门认定的无证开采点,一律采取“三不留一毁闭”措施,即撤出设备、拆除供电线路、停供火工品、炸毁坑口,确保把非法生产矿点封死禁死。同时彻底清查火工品,对群众举报在9月28日以后,仍然违法违规使用火工品的矿点严格查处,严厉打击,追究法律责任;对涉及到的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供药的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一追到底,从严追究党政纪责任;集中收缴民间私存火工品,对拒不上缴经检查发现的,一律从严惩处,涉及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障非煤矿山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该县对现有矿点分三类进行处理,一是对具备《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依法加强监管,加强服务,保证安全有序开采。二是对依法拍卖的坑口,力争尽快完善手续。在申报办证期间,坚持死封死禁。三是对非法开采的矿山,一律关停取缔,遣散人员,撤出设备、封闭坑口。
12月8日,据群众举报称:九龙镇鑫鑫铁矿非法开采矿石。经查,该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工人进行非法生产,当地公安部门对该矿生产矿长李建实施了行政拘留。12月11日,该县在对永阳镇檀山村采石场检查时,发现檀山村村民正在组织工人非法开采矿石,檀山村民赵某、张某、程某三人已构成非法制造、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罪。目前,公安部门已对这三人实施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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