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昌平法院受理了建行昌平支行起诉李某等中国石油大学23名大学生,要求偿还助学贷款案。
本市首例“批起诉”
据悉,此案是本市首例银行因讨要助学贷款而一次性起诉一批大学生。
建行昌平支行对被告大学生李某的起诉书称,2001年1月8日,原被告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向银行借款人民币24000元整,借款期限自2001年1月8日至2009年1月7日,被告自2004年9月起开始按季等额归还借款本息。 合同签订后,银行如约发放了全部贷款,被告却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的上述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原被告签订的助学借款合同,判令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3566.11元及利息1376.46元。
据悉,此次被起诉的这23名大学生分别于2001年前后,因家庭困难与建行昌平支行签订助学贷款协议,向银行贷款读书。而到目前这23名大学生中14人已经离校走上了工作岗位,9人因为读研等原因住址还在石油大学。被告大学生拖欠的银行助学贷款最多的为3万多元,最少的只有3000多元。
银行无奈出招“连坐”
据了解,由于大学生拖欠贷款现象比较严重,一些银行目前已经向个别拖欠助学贷款比例较高的学校亮出红灯,停止向这些学校发放助学贷款。还有些银行采取了新的对策:有一个学生偿还助学贷款,银行才给该校一个贷款名额,所以前面的同学不还贷款将直接影响后面家境困难的同学享受国家的助学贷款。
学校管理漏洞“助拖”
有关人士分析,目前出现的大学生拖欠助学贷款的原因除个人信用危机外,学校管理上的漏洞也助长了拖欠贷款的现象。据了解,按照规定大学生在没有全部偿还完国家助学贷款之前,学校不应该发给其学历证书,但是很多学校没有做到这一点。
起诉学生银行选择“低调”
昨天,记者希望就此事采访建行有关部门。记者将电话打到建行昌平支行后,接电话的职员要求记者和建行北京支行的宣传部门联系,记者联系上建行北京支行的崔经理后,他称没有联系到业务科室的工作人员,没有表达任何意见。
此前,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也受理了本市首例大学生因拖欠助学贷款而被告上法庭的案例。本报记者报道了起诉消息后,因原告银行方面极力希望低调处理此案,使记者的后续报道受阻。
有关人士分析称,银行不愿声张此类案件的原因有二:一是怕贷款收不回来的事情张扬出去影响银行本身的业绩;二是面对大学生这一特殊社会群体,银行方面既希望通过诉讼要回贷款,又担心被媒体报道后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不利影响。
学校回应:校方不了解情况
本报记者报道 记者打电话询问23名学生因未还款而成为被告一事,中国石油大学相关负责人称,校方并不了解情况。他说,是否还款关系学生个人信用,学校无法对其采取任何措施。他还说,校方仍会积极帮助学生申请助学贷款
在欠款同学名单中,有一名男生于2004年毕业于该校石油工程专业,现就职于新疆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毕业时他曾因自愿就职西部而获得了学校的现金奖励。该院主管学生工作的赵老师称,以这名同学现在的薪金水平还款应该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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