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 叶明蓉 通讯员顾丹报道:昨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30名因公牺牲民警的家属,领取了总计34万元的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据悉,这是1980年以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发放此类特别补助金和慰问金。
据了解,此次特别补助金和慰问金发放标准为:从2004年起,对2003年1月1日(含1月1日)及以后因公牺牲民警家属一次性发放特别补助金10万元;其中被批准为革命烈士的,一次性给其家属增发特别补助金10万元;从2004年起,对1980年1月1日(含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因公牺牲民警的家属,每年发放特别慰问金5000元,连续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昨日,杨永华、龚斌2名民警的家属领取了特别补助金各10万元,于荣利等28名民警的家属领取了特别慰问金各5000元。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坚介绍,发放特别补助金和特别慰问金的举措,已被司法部纳入年度运作体系,保证了其制度化、长期化,解除民警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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