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29日电(丁成杰)截止12月26日,四川省宜宾市有4215户“零就业家庭”成员(含失地农民689户),共4276人走上就业岗位。至此,全市有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基本上实现了一户有一人就业。
“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家庭成员中,有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即男18—60岁、女18-55岁,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但目前尚无人从事有收入劳动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家庭。这些家庭的特点:一是文化偏低,初中以下约占85%;二是年龄偏大,40-50岁以上的占80%;三是缺技术,90%以上家庭成员无专业技能。由于上述原因,这些家庭在就业的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为此,宜宾市从10月份开始,对于“零就业家庭”实施特殊扶持政策,即对于从事个体经营和灵活就业实现就业再就业,并以个体劳动者身份参保的“零就业家庭”成员,给予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费60%和基本医疗保险费80%的补贴;对于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在就业未稳定前暂不停发其失业保险金;对于招用“零就业家庭”成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社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给就业组织岗位补贴;对于针对“零就业家庭”开展职业介绍和就业培训的单位,发给职业介绍补贴和培训费;对于2008年年底以前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每满一年给予500元自谋职业补助;对于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在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最初6个月内本人收入不算在家庭收入中;对于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的企业和从事个休经营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可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零就业家庭”成员;动员国营企业和民营企业献岗招聘,同时采取职业介绍等形式输出了一批劳务人员;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国税、地税等就业救助机构成员单位,都把“零就业家庭”列入就业援助重点对象,实行一帮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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