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朱滨 通讯员 涂莉 邢怡 实习生 高小燕)市中院昨日举行公判大会,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伏法。
现年20岁的罪犯蔡学文,新洲区人。1999年初中毕业后,曾在武汉某酒店打工。因手头拮据,去年3月起,蔡学文开始抢劫夜间独行女性。
第一次作案轻易得手后,蔡学文胆子越来越大,连续作案。从一抢得财物就慌忙逃离,发展到抢劫得手后,对受害女性实施猥亵行为威逼受害人赤身裸体站在马路上。
法院查明,去年3月至9月间,蔡持刀具、钢管等工具,采取暴力殴打和胁迫手段,抢劫作案14起,共抢得财物共计9000余元,并致1人重伤,2人轻伤,5人轻微伤,同时蔡还在抢劫犯罪过程中强制猥亵妇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