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海健通讯员周淑仪、谢强)民办小学占地面积不得少于8000平方米;民办初中占地不得少于12000平方米;民办学校应当依法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海珠区出台《海珠区民办学校管理办法(试行)》,通过提高民办学校准入门槛的办法,来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 该《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校舍场地租期不少于6年
《办法》参照了广州市最新制定的公办学校建设标准,规定申办民办初中和小学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元,规模在18个教学班以内的民办小学,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规模是24个教学班的民办小学,学校的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民办初中的占地面积须不少于12000平方米;申办民办幼儿园占地面积须不少于650平方米;申办民办培训中心,校舍建筑面积须不少于300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不少于10万元。《办法》中还规定,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申办时应提供租期6年以上的校舍租用协议书。
海珠区有民办中小学31所
据介绍,目前海珠区有民办中小学31所,由于以往没有具体的管理法规,大约30%的学校不符合以上的标准。海珠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对于这些已存在的学校,政府将鼓励其扩大面积提高标准,同时也应当接受市场自然淘汰的考验。(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