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薛慧卿)最近,本市一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以“售后包租”的形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屋,其中部分属于不得分割销售的大空间商业用房和旅馆类用房(产权酒店)。对此,市工商局今天通过本报公开叫“停”,明确此类广告为违法广告。
有关人士指出,售后包租的实质是以承诺“售后高回报、低风险”促销或者加价销售商品房屋,其表现形式通常是以提供固定年回报、原价回购、承诺无(低)风险投资等销售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办公楼、产权商铺等。
这类销售行为存在很大的风险,同时也涉嫌违反了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市工商局明确表示,房地产广告中——
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不得使用“零风险”“无(低)风险投资”“安全投资”等用语误导消费者;
禁止发布开发商擅自分割销售原始批准设计为大空间的商业用房或者拆零销售旅馆类用房(产权酒店)的广告;
禁止发布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未竣工商品房的广告;
禁止发布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的广告。
插图 孙绍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