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12月31日讯 省教育厅厅长陈贤忠在昨天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2006年春季开始,我省将有两个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用再交纳学杂费;从2007年春季开始,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全部不收学杂费,所有农村中小学生可享受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
据陈贤忠厅长介绍,从2006年春季开始,我国西部省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将全部免收学杂费。属于中部地区的安徽省,2006年有两个县义务教育试点免收学杂费,2007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都将免收学杂费。也就是说,从2006年春季开始,在我省两个县的农村,不仅贫困学生可享受免交学杂费的待遇,城镇学生和农村非贫困学生也不用交纳学杂费。
陈贤忠厅长告诉记者,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按6∶4的比例,共同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目前,我省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的试点县还尚未确定。该政策实施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学生住宿费。
据了解,此前我省在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中,全面实行“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和补助寄宿生活费,使农村困难学生提前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针对困难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仍将保留。(殷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