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 江卉通讯员朱思标)临近期末,武汉市部分学校引入“新三好学生”标准,从学校、家庭、社区三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去年2月,武汉市教育局出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建立“新三好学生”评价机制,要求中小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
去年春季,“新三好”评价标准在武汉市部分学校启动试点。“新三好”评价以思想品德考核形式进行,将学生自我、同学、老师、家长和社区的每项评价,量化成思想品德考评分数。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毕业学年的思想品德考核评价,将在中考成绩中占一定比例,并作为高一年级学校录取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