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临近,农民工还将为工钱发愁否?
以往,每到岁末年初,总会看到新闻媒体披露这样一些报道:农民工因要不到工钱,爬上高高的楼顶准备自杀;农民工因多次索要工钱未果,一怒之下持刀要对老板“放血”;农民工回家的路费没有着落只得集体拦路。 自然,结局总是相对圆满的:在政府和有关部门(以致国家领导人)的干预下、农民工拿到了那份应得的血汗钱。但是似这样拿“命”搏来的工钱,自然在农民工的心里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靠诚实的劳动获取报酬,既属天经地义,也是《劳动法》赋予人民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一些用工单位和个私老板,无视有关法律、法规,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由于一些企业或因“连环债”、“三角债”或生产经营不善导致倒闭破产;由于极少数工作人员的“不作为”乃至冷漠无情,缺乏对农民工的关爱之心;由于一些农民工文化低、知法少,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懵懵懂懂,即使被老板涮了也不知向谁求助……以致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年年受谴责,岁岁遭查处,但仍然屡见不鲜,比比皆是。
辛酸的悲剧不能重演,农民工也应该欢欢喜喜回家过个年。
有关方面应花大力气保障农民工讨薪通道畅通。劳动、工商、建筑、司法等部门应密切协作,处理好每一桩民工讨薪案件,维护好民工正当权益。同时,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违规单位和个人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最大限度遏制类似事件的发生。
作者:翟福琼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