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首席记者丛妍报道即日起,鞍山市根据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开始实行新的计划免疫程序,麻疹疫苗的复种时间由原来的5岁提前到1.5—2岁,接种剂量由0.2毫升/人调整为0.5毫升/人;流脑疫苗的初免由原来的1针变为2针;脊髓灰质炎疫苗则取消了原来18个月的加强接种。
据鞍山市疾控中心计划免疫科工作人员介绍,免疫程序变动后,基础免疫要在12月龄内完成;各种疫苗第1针的接种时间为最小免疫起始月龄;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各剂次的间隔时间应≥28天;乙肝疫苗第1剂在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第2剂在第1剂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剂在第1剂接种后6个月(5~8月龄)接种,第1剂和第2剂间隔应≥28天,第2剂和第3剂的间隔应≥60天;麻疹疫苗复种可使用含麻疹疫苗成分的其他联合疫苗,如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麻疹腮腺炎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等;乙脑减毒活疫苗注射3剂,第1剂为基础免疫,第2、3剂为加强免疫;A群流脑疫苗注射4剂,第1、2剂为基础免疫,2剂次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第3、4剂次为加强免疫,3岁时接种第3剂,与第2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1年,6岁时接种第4剂,与第3剂接种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年。
此外,对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如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