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羊城晚报》报道,记者日前获悉,刚刚出台的《2006年广州市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意见》规定,从2006年起,广州市初中将取消毕业考试,取而代之的是“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学业考试加上学生综合表现评价,一改高中招生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惟一录取标准的做法,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将成为高中录取依据之一。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和毕业的标准,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有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以等级呈现,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各学科学业考试等级的比例分别为:A(25%)、B(35%)、C(25%)、D(10%)、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