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005年12月31日电】(记者 田雨 陈菲)2006年1月1日起,一批重要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将给百姓的生活带来深刻的影响。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9亿农民将依法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 2005年12月29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出修改。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国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800元提高为1600元。调整公务员范围,改革职务级别制度,明确职位聘任制……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公务员法规定了引咎辞职制度,规定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