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昨日,记者从贵阳市城管局获悉,从今日起,《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者,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该管理办法还将每年10月26日定为贵阳市“环卫工人节”。
乱堆垃圾 可罚100元
《办法》对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除了在公共场所吸烟将受罚外,有生活垃圾不装入袋内、生活垃圾不按照规定地点集中堆放、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等行为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树木、护栏、路牌等设施上晾晒衣物,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未经批准设置城市大型户外广告的;城市供水、供气、供电、通信等管线设置,不按规定埋地铺设的;设置车辆清洗点,不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要求;服务、经营、汽车站、航空港等场所不按照要求设置环境卫生设施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不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用;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建筑垃圾;不按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的,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环卫工人节”定为10月26日
《办法》还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积极的产业政策和措施,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承办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企业,逐步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环卫工人的劳动安全,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劳动技能、生活待遇,依照规定落实养老、医疗、工伤意外等保险。并将每年10月26日定为贵阳市“环卫工人节”。
鼓励社会力量办建筑垃圾场
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经营场所,应按要求设置环境卫生设施。鼓励单位和个人承办建筑垃圾消纳场。公共厕所的管理,应保持设施完好、卫生整洁;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喷洒药物;无蛆、无蝇、无外溢;明示收费标准。
建筑垃圾 要交处置费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用;不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将垃圾交由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承运;按照核准的时间、路线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
洗车点卫生要求细化
城市车辆清洗点,应当符合以下环境卫生要求:具有符合规定的硬化清洗场地;具备专门的清洗场地;有排水和泥沙过滤设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前10日,应当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环境卫生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