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执行,两个区每年可减轻负担4000多万
本报讯(记者 刘艳通讯员林丽雅)记者昨日从厦门电业局获悉,同安、翔安两区从今日起执行省电网直供区销售电价,即实现与厦门城区的同网同价,这意味着同安、翔安区居民和工商业等企事业单位每年可减轻负担4000多万元。
经过省政府、市政府、物价、电力等部门的多方努力,2005年11月15日,同安电力公司正式上划给省电力公司,体制改革后的同安电力公司,在其供电服务区域实现了与省电力有限公司直供区电网建设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并从今年1月1日起实现了电价标准统一。
此次电价调整变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电价水平看,自2006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同安、翔安区总体电价水平比同价前有所降低,0.4千伏居民生活电价由0.531元/千瓦时降为平均0.458元/千瓦时(分档计费),降幅达13.75%;0.4千伏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由0.622元/千瓦时降为0.583元/千瓦时,降幅达6.27%,0.4千伏农业生产用电电价由0.38元/千瓦时降为0.199元/千瓦时,降幅达47.63%;10千伏大工业用电电价由0.567元/千瓦时降为0.528元/千瓦时,降幅达6.88%。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