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江苏苏州市民陈先生驱车在宿淮盐高速公路上不慎撞上一条大黄狗,导致机油箱底口破裂发生滴漏,结果路政人员要求其赔偿“路产损失费”近7万元。
事后陈先生了解到,高速公路出现一条狗证明路政部门管理不善,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所以他不但不应该赔偿这笔路面污染费,反而可以向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进行索赔。
至于目前双方对有没有狗上路各执一词,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表示,不管真正原因是什么,车辆受到外力创伤应该是肯定的。作为高速公路的相关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明确事故原因,而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要求赔偿。
王律师还表示,陈先生的遭遇也提醒其他司机,万一在高速路上碰到石头、砖块等异物造成事故,应当做好证据保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