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此举,业内人士表示,新税制影响并不大,无需跟风卖房
本报综合消息 今天起,广州市新的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办法开始实施,市民个人转让房产可据实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税率20%缴纳个税。 昨天是2005年的最后一天,有市民为了赶在新规实施前办理二手房的交易手续,不惜通宵达旦排队等候。对此,房地产业业内人士及税务部门人士均表示,新规对大多数售房者来说税负影响并不大,市民不需跟风卖房。
现场火爆:市民半夜带睡袋排队
昨天上午,位于海珠区大基头的房地产交易所三楼办事大厅挤满了人,连大厅外面、电梯间和过道也都站满了。位于大厅门口处的咨询台上,连续张贴了三张“二手房交易登记号已经发放完”的通告。有关工作人员介绍,由于近来不少交易户赶搭旧税制末班车,多日来交易所还特意将办公时间提前。一名拿到号的女士告诉记者,她早上6时来排队,到取号时已将近100号了。“前天晚上陆续有很多人带着睡袋、干粮来排队,凌晨来的只能排到楼道里,早上6时多来的就排到马路边上去了。”另一位女士说。与海珠区的“热闹”相比,珠江新城的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就显得有些“冷清”,前来办手续的市民并不多。负责接受市民咨询的工作人员说,昨天上午,广州市房产交易中心房产转让交易方面共发放了120个号,和平时差不多。
专家说法:大部分售房者将受惠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其实,补充通知明确了个人转让房地产征收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据实征收”,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对能够提供完整、准确证明材料的可按“据实征收”方法,其税负水平要视具体房产交易情况而定:对于转让住房应税所得率低于5%,转让非住房应税所得率低于7.5%的,其税负水平会比原规定更低;对于转让房产没有所得,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的,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项规定将让大多数普通售房者受惠。对于个别售房者转让升值较大的房产,其转让住房应税所得率高于5%,转让非住房应税所得率高于7.5%的,则税负会比原规定有所增加。而据目前掌握的资料,这部分售房者占的比例并不大。因此,市民不需跟风卖房。(广讯信讯)(观宇/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