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300多家维修点,质量和价格均无统一标准
本报讯(记者王蔚然)今后市民维修家电不必再和商家讨价还价,还得担心被“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近日正式发布《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者进行价格欺诈的,由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该《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家电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各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为体现优质优价原则,如果经家电维修协会评定等级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还可在明码标价时标注资质等级。
《规定》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标价方式,以及其他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否则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据了解,目前我市家电售后服务方式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厂家委托商家的维修站进行售后服务;二是厂家投资建立售后服务站;三是社会维修点。各种维修点的总量多达300多家。
昨日,记者来到市内几个家电维修单位,这些单位均表示还没有得到有关明码标价的通知。但湖里盛华家电维修部的吴经理表示,长期以来,家电维修的质量和价格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由当事人双方商定,市场非常无序。《规定》的出台,在家电维修发生价格纠纷时有法可依,如果消费者的信心建立起来了,各个维修店的生意都会更好。但他同时表示,真正扰乱家电维修行业的是很多遍地开花的“黑店”。不久前,一位市民拿了一台彩电到一个未注册的维修点修理,非但两个月都没有修理好,原有的一些好零件还被换成了次品。他建议消费者还是到正规维修点。
另据了解,我国《家电售后服务》国家标准近日也已交由全国家电标准委员会审批,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后,有望近期颁布实施。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