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结婚一个月丈夫就提出离婚,并称结婚当天买的戒指是自己交给妻子的个人财产,要求其退回。日前,法院驳回了这一要求。
2000年,何某(女)与周某(男)相识恋爱。2005年7月1日,双方自愿到涪陵区民政局登记结婚。
周某不服上诉三中院。二审法院认为,周某没有证据支持其理由,判决驳回周某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