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据人民日报报道,财政部、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拨款通知,提前预拨2006年低保补助资金55.3亿元。
财政部、民政部要求,各地在收到拨款后要立即将资金分配下拨,并将资金分配和落实情况尽快报送财政部和民政部;要强化低保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低保范围和标准,加强低保资金的申请、审核、审批和发放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做好低保政策与促进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工作,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据了解,此举主要是为了支持地方做好城市低保工作,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妥善安排好“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的工作部署。
从1999年中央财政补助城市低保资金以来,民政部、财政部在分配中央财政城市低保补助资金时,向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倾斜。2005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112亿元低保资金中,补助新疆、西藏、宁夏、广西、内蒙古5个自治区资金达到12.27亿元,占全部资金总数的11%。
民政部2006年将重点做好七项工作,其中包括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