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1日电(记者周之江)贵州省日前出台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达到一定年限且考核合格者,财政可代为偿还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贵州省日前出台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指出,从2005年起,对到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5年,到非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村工作满7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财政代为偿还,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事、财政、教育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