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1月1日讯(记者 魏鹏 特约记者 周琳)今天,淄博市工商局转发省工商局紧急通知,对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时间进行调整。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年度检验时间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3月1日至6月30日。为便于工作衔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非公司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的时间也为3月1日至6月30日。各类企业均应按期向原登记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办理年检手续。逾期未办理年检手续的,将依法处理。
2006年各类企业年检可直接通过工商登记机关的“红盾信息网”办理网上申报年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