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月2日电(记者孙洪磊)从1月1日开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行新的个税“起征点”,天津市将有130万人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计算,2006年相应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累计达到9亿元。
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介绍,自2006年1月1日起,天津市的纳税人就其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每月1600元的标准,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时,工资、薪金所得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除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将一律照章征税。
记者了解到,个税“扣除额”提高后,天津市将加大对重点纳税人的税收征管,证券、电力、房地产、高校、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等高收入个人都将被纳入重点范围。同时也将对一些知名度高、收入来源渠道多的无固定单位自由职业者,以及税收征管影响大的人员群体,实施滚动的动态重点管理。
此外,天津市财政局日前还拨付3亿元专项资金开展送温暖活动,确保天津市14.4万名低保人员和2.7万名优抚对象,以及其它部分困难群众平稳过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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