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彪)从2006年元月开始至4月,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日前,省委、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此进行专门部署。
此次专项行动以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延安、榆林等文物大市为重点,任务包括:侦破一批新发和未破的重大文物积案,追捕一批负案在逃的文物犯罪分子,依法清理、整治、取缔文物市场的非法交易,认真整治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社会环境、强化安全防范工作。 集中打击倒卖、走私文物犯罪活动,摧毁文物犯罪网络,严惩文物犯罪团伙中的首犯、骨干分子和从事文物犯罪的惯犯、累犯及进行文物犯罪的公职人员,坚决打击盗窃馆藏文物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盗掘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古遗址及破坏、盗窃石刻造像等田野文物犯罪活动。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强调,这次专项行动是建设“平安陕西”的第一战役,各级党委、政府要足够重视这次专项行动,一定要在工作中恪尽职守、发挥作用、密切配合,打出神威,打出效果。
据悉,这次专项行动将对抓捕的文物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公开处理,以震慑文物犯罪、增强文物保护意识。同时,为组织实施好这次集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省上决定成立全省集中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