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因被认为是恶意欠缴学费,山东烟台大学的一些学生被取消了参加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权。对于学校的做法各方说法不一。有的学生对学校仅根据单方面的调查来判断“恶意欠费”的做法表示质疑。对此,有专家认为,作为学校收缴拖欠学费的一种方式,实际操作时必须要进行深入的调查,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伤害到那些家境确实贫苦的学生。
据了解,烟台大学现有 4000余名贫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而该校两成多学生所欠的学费已达1700多万元,已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转。学校在2005年年末临时制定了一项措施,对在2006年元旦前恶意欠缴学费者,将暂停其各门课程的期末考试权,直到交齐学费为止。烟台大学的一些学生就在最近几天举行的考查课考试中,被监考老师“请”出考场。
烟台大学学生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元旦过后,学校将正式进入本学期的考试周。而如果不参加考试周内的考试,那么学生就不能获得相应科目的学分,有可能会影响到学生能否按时毕业。对此学生处赵老师认为,根据学校的通知,原则上恶意欠费的学生是不能参加考试周的考试的。
据了解,学校在制定这项措施时,依据的是去年9月1日实施的新《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第十条: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将不予注册。学校方面认为,既然不予注册,当然没资格参加考试。据介绍,自下发该通知以来,该校已追缴学费1000多万元。
学生处赵老师说,学校在做调查的时候发现有些学生的家境不是很困难。据他了解,有些学生家中拥有农机车等较为昂贵的机械工具;有些学生之所以拖欠学费,是因为家中可能突然遭遇变故,或者由于家里面做生意需要钱,资金一时周转不过来;而还有一部分学生家长可能在新学期开始前就把学费存到了学生账户,可学生没有做到“专款专用”,开学发现没钱交学费就只能欠学校的。
国家行政学院刘熙瑞教授认为,不排除有一少部分学生看到贫困生被允许缓交学费就钻这类政策法规的空子,但多数学生确实是家庭贫困,因此学校方面必须要慎重,前提必须是针对那些恶意欠费的学生,可以对那些最典型的个案进行处理,但学校方面必须到当地的村委会等部门了解核实情况后才能做出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