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拐明码标价五千出卖张家民于翔刘志敏
新报讯【记者张家民通讯员于翔刘志敏】来自湖北省的男子吴某将一名妇女拐骗至自己的住处后,托人欲以5000元的价格将该妇女卖掉。令他没想到的是,他托的这个人和被骗妇女的丈夫相识。 得知妻子的下落后,被骗妇女的丈夫让人乔装买主与吴某进行接触。当吴某准备成交时,众人闯进屋里将其当场抓获。近日,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以拐卖妇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被告人吴某今年33岁,原籍湖北省蕲春县青石镇。来津打工后,吴某与住在北辰区某村的贾某夫妇相识。贾某的妻子李某不是很机灵,吴某在和他们的交往过程中产生歹念,欲将李某拐卖。2005年7月28日,吴某将李某诱骗至西青区某村其租房处藏匿。其间,吴某对李某说:“我给你找个好人家,你以后不要和你丈夫过了。”李某听后非常害怕,一时不知所措。过了两天,吴某找到了他的一个朋友,让这个朋友为其联系卖主,想以5000元的价格将李某卖掉。哪知他的这个朋友和贾某相识,得知吴某欲卖贾某的妻子后,该人立即告知贾某。妻子失踪后,贾某一直非常焦急,到处寻找。得知吴某将妻子拐走并欲卖掉后,贾某又急又气。但机智的他很快就冷静下来,经与亲属协商,贾某决定和弟弟及朋友赵某等人去解救妻子,并决定让朋友赵某乔装买主,先与吴某进行接触。
到了该村,赵某找到了吴某的租房处。见到吴某,赵某与其一番讨价还价,最终表示愿以5000元的价格成交。当二人准备“一手交钱、一手交人”时,贾某等人闯了进来,并和赵某一起将吴某抓获。而后,贾某等人报警。
日前,北辰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吴某当庭辩解,其要将李某出卖是事实,但没有拐骗李某,是李某自己到其住处的。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被害人李某,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妇女罪,应依法处以刑罚。被告人吴某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不符,法院不予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