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1月2日电
中国反腐败斗争在过去一年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基础上,目前正呈现出一些新的动向。中央纪委有关人士最近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将这些新动向概括为五个方面,即:在打击腐败分子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人权;推进反腐败政策的法制化;预防腐败与推进改革相结合;在打击高官腐败的同时,高度关注基层腐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斗争。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载文章称,这五个新的动向表明,中国的反腐败战略正在发生一些符合时代要求的变化。
反腐败斗争要保障人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田宏杰说,反腐败斗争必须立足于对人性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的基础之上,需要纠正“重打击轻保护”、“重严惩腐败轻保障人权”的传统反腐观念及其影响下的一些做法。中央纪委法规室政策研究处处长蔡晓说,保障人权的理念将在下一步的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加强和完善。随着反腐败斗争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将慎用或不用“两规”措施,中央已在研究制定规范使用“两规”的新规定。 文章说,保护举报人、证人、受害人的权益也是在反腐败斗争中保护人权的重要内容。蔡晓说,针对这种情况,中央纪委会同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通过法律的形式进一步保护举报人、证人、受害人的权利。
反腐败政策将逐步上升为法律
文章说,除了在相关法律中完善有关反腐败的规定,出台反腐败专门法律的工作也已经启动。蔡晓告诉《瞭望新闻周刊》,中央纪委将在今年对制定反腐败专门法律的问题进行调研。 文章指出,目前,反腐败法规制度中存在政策、文件比较多,国家立法偏少的现象。一方面法律规范真空太多,让腐败分子有空子可钻;另一方面,对反腐败专门机关的授权不够和职责规定不够,对公民反腐防腐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够,加大了当前反腐败的难度。 蔡晓说,下一步,中国要加快研究将党的反腐败政策逐步上升为法律的步伐。这既是因为中国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政,因此党的活动应在国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同时,也能将党反腐败斗争的宗旨、信念、价值在法律中体现出来。田宏杰也认为,将党的各项反腐败政策依照法定的立法程序,转变为有关的法律法规,不仅是为了确保对腐败行为的定性准确与处理结果的公正,也能使反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实际运行获得全体公民的理智认同,进而激发起全体公民对反腐的信任、信心和尊重,并愿意为之献身。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与基础上,反腐行动才能获得真正的、有普遍社会感召力的神圣性,反腐制度和反腐行动的深入、持久、有效的开展才能真正得以保证。
预防腐败与推进改革互为促进
文章指出,中国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后,开始触及利益的深层次格局。中央纪委以往的工作说明,尽管其工作初衷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但客观上触及到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问题,推动了改革的前进。蔡晓说,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民主政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既是党和国家的目标,也是反腐败斗争需要实现的目标,同时还是推动反腐败并不断引向深入的基本动力。“在推动改革进程中,中央纪委将承担更重的担子,将扮演更加重要的改革推动者的角色。” 据了解,中国预防腐败将在体制方面有所突破,根据中国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以及中国反腐败工作的实际需要,中央纪委设立预防腐败的专门机构的设想,正在研究之中。
既打“老虎”,也打“苍蝇”
文章指出,在毫不放松查办高中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的同时,中国反腐败斗争将高度关注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执法、司法单位中的腐败问题,体恤民生。中央纪委已经提出,在查处领导干部违纪案件的同时,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惩处基层腐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蔡晓说,单纯惩处高官腐败并不能有效解决群众“感觉到的”社会、官员腐败的问题。与老百姓打交道时间最多,频率最高的,就是基层工作人员。基层干部的腐败,基层的吃拿卡要等行为,是群众深恶痛绝的。 田宏杰说,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基层干部就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他们的腐败行为直接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导致基层干群关系和党群关系的恶化,最终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干群关系、党群关系。在近些年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老虎”已经打了不少,但对一些骚扰老百姓的“苍蝇”重视不足。一些基层腐败确实损害了群众利益,伤了群众的心。中国社科院反腐专家邵道生教授也认为,目前应“两手抓”,用“一只手”来反位高权重的“权力腐败”(大腐败),用“另一只手”来抓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身边腐败”(小腐败)。
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民间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
日前,在中央纪委新闻发布会上,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网站的网址,重新公布了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民间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这项工作之所以受到中央纪委的高度重视,是因为在新形势下,反腐败需要新的动力源。 文章指出,实践已经证明,反腐败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努力,需要推动公共部门以外的个人和团体积极参与反腐败。田宏杰说,民情是法治的权威得以建立与遵循的基础。广泛地动员社会力量、民间社会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创造廉洁、文明的社会风尚,不仅可以使反腐制度与反腐行动建立在民情的基础上,而且可以使反腐精神理性积淀,内化于个人的认识、动机、情感、态度和组织的目标取向上,使社会公众以强烈的主人翁的独立意识和自觉意识,主动、积极地投身于反腐斗争中,使反腐成为全体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一项正义事业。(陈泽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