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从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启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金融、教育、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五个领域的“行贿犯罪黑名单”实现全国联网。
按照规定,个人或单位提供书面查询请求和有效单位介绍信或有效个人身份证后,各级检察机关都应负责受理。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向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的个人和单位建立的行贿犯罪档案。其内容范围限定在1997年以来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发生在建设、金融、医药卫生和政府采购部门的个人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向单位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等案件。按照规定,目前该系统不设退出机制,行贿信息一旦输入不能删除。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陈泽宪表示,建立行贿犯罪人档案应当避免侵犯隐私权。检察机关提供这样的服务是必要的,但不能提供有误的信息。如信息有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