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去年底,黔西南自治州顶效开发区马别、木陇等社区的280名年满70岁的失地农民领取了每月50元的生活补助,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为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困难,顶效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台了失地农民扶持优惠政策,对1992年以来因国家和开发区开发建设需要,每户被征用土地2亩以上或被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0.2亩的失地农民,凭《失地农民优惠证》享受扶持优惠政策。 政策规定:土地补偿方面,土地补偿和土地上的附作物补偿,由顶效开发区国土资源管理局按照国家、贵州省、黔西南自治州和顶效开发区有关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偿。失地农民可持证,将所得土地补偿费到开发区投资发展公司进行投资,公司按月1%的红利回报,每半年结算一次,若需急用可随时提取本金和红利;劳动就业方面,由该区劳动保障局组织失地农民学习汽车驾驶、缝纫等技能,协调优先安排就业;对发展个体经济的,按规定给予优惠。社会保障方面,失地农民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由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免费为其办理农转非,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畴按标准给予补助。达不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每月每户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金。年满70岁以上的,由开发区每人每月按50元标准发给生活补助。因灾、因病或其他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由民政部门按规定列入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给予补助。子女在义务教育期间,免收杂费或给予相应补助。医疗保障方面,失地农民就医,个人一次性自付医疗费用超过300元的部分按25%给予补助,凭证和医院发票领取,全年每人享受补助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开发区还将逐步实施建设失地农民新村,统一规划,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确保失地农民的居住安置。
据悉,顶效开发区符合条件享受失地农民扶持优惠政策的首批280人,将按月足额领取生活补助。
作者:翁安龙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