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树一通讯员张桥)为维护正常的烟花爆竹燃放和经营秩序,日前,市安委会向公安、工商等六部门下达了关于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在全市开展安全经营管理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针对近一段时期市区部分单位、居民违反市政府第55号令关于禁放烟花爆竹时间规定的行为,市安委会要求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会同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等部门,对违法生产、售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打击,并加强对烟花爆竹用火药、引火线以及带药半成品的运输安全监管,杜绝超载、混装、私运等现象。
《通知》要求对“涉爆”源头加强监管,凡发现流入市场的违禁产品,一律没收并就地销毁。各批发单位如要到市外、省外进货,应凭购货合同到市公安局办理购运手续,到具备安全生产资质的生产企业进货;在我市范围内进货的,应凭购货合同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购运手续。我市经批准设立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到所在市(区)具备批发资质的单位进货。
《通知》要求批发、零售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活动。市区烟花爆竹批发业务由市供销社烟花爆竹公司专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必须持有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做到专库存放、专柜摆放、专人售货。在产销期间,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集市上摆摊设点擅自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烟花爆竹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不合格或违禁烟花爆竹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