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王爱东记者陈浩)“酱牛肉”顾名思义就是用纯牛肉加配料烧制的肉,没想到顾客买回家食用后,发现竟是掺有淀粉的“午餐肉”。昨晚,读者王先生带着那块“酱牛肉”来到报社,反映此事。
据王先生介绍,去年12月26日下午,他到家乐福超市武宁店购物,在熟食柜前,见有酱牛肉在搞促销活动,“卖相”也不错,便买了一块。 等他拿回家食用时,家人却发现这块“酱牛肉”味道不正,肉内掺入了近一半的淀粉。他带着牛肉到超市熟食柜交涉,柜台负责人张先生听了反映后,竟说这是他们自制的“西式酱牛肉”。对此,王先生提出了不同看法。他认为,商家出售自制食品,既没标明主要成分和配料,以及大致比例,也未写明是“西式酱牛肉”。而既然起名“酱牛肉”,就不应该变成“午餐肉”,这不是在挂羊头卖狗肉吗?于是,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他当即将店家悬挂的没有写明配料的促销价目牌摘下并将其“收藏”了起来。后来,在进一步交涉中,店家才用圆珠笔在价目牌的一个角上写了“酱牛肉”的主要成分及配料。在日后几天的交涉中,店家一直没有给王先生一个解释。
记者与家乐福超市武宁店取得联系,在记者督促下,“家乐福”有关人员与王先生协商,最终达成协议。“家乐福”主管人员对此表示,超市日后在自制食品销售中,将标明食品的主要成分及配料,向顾客明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用途、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的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