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免征农业税,上学不交学杂费。翻完历史无前例,走遍神山有笑颜。富民实事一件件,颂歌唱在人心田。”这是浮山县69岁的离休老教师李学聪所赋《史无前例》的诗句。诗句是对浮山县实行农民种地不纳粮、贫困群体看病有人管、上学不掏钱、养老不用愁等恤民举措的真实写照。
浮山是一个仅有13万人口的山区小县,农业人口占到10万。近年来,虽然该县经济有了较快发展,财政收入增长了十倍。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仍然十分落后,许多农民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农民富则浮山富,维护好10万农民的利益,让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还农民以国民待遇。”该县县委书记原胜利有这样一个观点。
县委、县政府一班人,按照“以工补农,统筹发展”的工作思路,把解决农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种地难、吃饭难、看病难问题,作为工作的切入点。200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全部免征农业税。这在全省当时是头一家。农业税全部由县政府出资代缴,没向国家开口,没向农民伸手,仅此一项,就为全县农民减负302万元,人均减负22.7元。
免征农业税解决了农村群众种地难问题,但是看病难、吃饭难、养老难、上学难仍然像一座座大山阻挡着农民群众奔向小康的步伐。在免除农业税的同时,该县经过深入调研,针对部分农村群众生活贫困的现状,决定在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就是对全县农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鳏寡孤独,以及一些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等给予每月50元的最低生活补助金。
这一举措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农民的生活问题和一些农村干部卸任后的待遇问题。目前,全县农村纳入低保范围的有4830户,6897口人,占农村总人口的6.4%,累计发放低保金562万元。在推行医疗保障工作中,他们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由个人负担10元,县财政补助21元,启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005年一开春,该县农民群众又收到两个大礼包:一是县上实施育才工程,利用3年时间投资1亿元,在农村兴建45所规范化寄宿制学校,彻底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条件。针对许多农村家庭的孩子因贫困而辍学的现状,由县财政拿出500万元为全县2万多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额缴纳一费制规定的所有费用,至此浮山县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二是全县农村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全部免费纳入医保的同时,每人每月可领到30元的养老金,让老有所养成为了现实。
本报记者乔明亮 本报通讯员张奇志 王二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