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某市一家酒店采取措施节约用水用电后,有关单位竟然要酒店补交节省下来的水电费。因为市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对用水、用电的最低限量都核定死了,酒店水电用量不足,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要按核定的用水和用电最低限量计划收费,酒店节省的水电费当然得补交(新华网1月2日)。
在全国上下都在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今天,竟然出现此等怪事,真是荒唐。作为执掌水、电重要资源的两家公司,怎么出台的措施竟是鼓励社会浪费资源呢?其实,这件荒唐事恰恰折射出当前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制度困境。
事实上,类似的事还有,例如去年6月,北京的13家星级酒店宣布要撤下“六小件”。此后,又有141家星级饭店相继表示将逐步减少客房内一次性日用品的供应。可是,事隔仅仅一个半月后,北京部分酒店就恢复供应一次性用品。其中当然也有国内的客人环保和节约意识薄弱的因素。但是,有关政府部门同样也有责任。
因为在此前,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向国家旅游局建议,将“取消一次性客用品”等环保节约措施列入饭店星级评定国家标准,甚至提出要搞包括减少一次性客用品在内的“绿色节约物资工程”。但是在北京部分酒店宣布将撤下客房内一次性日用品的供应后,政府主管部门没有任何反应,更没有顺势加强强制性引导,制定相关政策,实现不提供一次性用品。结果,先行一步的酒店,在孤军奋战中落败。
“节水节电变相挨罚”事件告诉我们,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中固然要提高公众的节约意识,政府有关部门更应该及时清理那些漠视甚至鼓励浪费的制度,因势利导地制定鼓励性节约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力地促进我国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