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开具罚单前,当事人可陈述和申辩
早报讯(记者颜鹏谢伟端)从1月1日开始,泉州市交警部门开始规范执法。日前,泉州市交警支队已进行了总动员。今日,全市交警将全面上街规范执法。
规范执法中,交警开具罚单有明确的规定。 交警在开具罚单前,要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开具罚单的时候,要告诉当事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哪条规定和《实施条例》的第几条规定,并告诉当事人要做怎样的处罚。当事人如果接到罚单后,要告诉当事人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拒签,要告诉当事人拒签视为送达。这意味着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几乎要对着红单念一遍,要“说很多话”,否则将被视为执法不规范。
去年底,鲤城区交警大队向每个民警分发了《交通警察道路值勤、执法工作规范(摘录)》,该规范摘录了公安部关于交警规范值勤、执法最常见的用语和行为准则。大队要求每个中队组织学习,上路值勤时,要严格按照规范执法,绝对不能打折扣。2005年12月31日,大队与每个民警签订了责任状。要求每个民警规范执法。是否规范执法将与每个中队和民警评选优秀挂钩。
目前,泉州市交警支队和各交警大队都陆续开通了举报电话。市交警支队的举报、监督电话是22585376,鲤城区交警的举报电话是22287122,电话将24小时开通,在大队一楼大厅还设有举报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