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鲜荣) 攀枝花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亮出“杀手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偿还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支付拖欠金额50%至100%的赔偿金,并处以20000元以内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曝光。
2005年11月中旬以来,攀枝花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对110家用人单位的检查中发现,共有18家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到目前,拖欠单位已偿还农民工工资326.72万元,其中5家单位全部偿清,其余13家单位也已制定出还款计划,确保在2006年1月20日前全部兑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