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电根据《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新年起开始实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的各种具体规定,昨日最“冤枉”的一位司机当属中午11时在天津河西区南楼附近“施舍”乞讨妇女的夏利驾驶员。好心的他向沿途的乞讨妇女施舍了1元钱,这一举动被执勤交警发现。 交警向司机告知:“按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路口施舍乞讨人员应处罚50元罚款。”司机虽然觉得很突然,但仍接受了处罚。
据天津交管部门介绍,主干道路沿线路口、车行道、桥梁等处乞讨、散发宣传广告、兜售商品等违法行为屡禁难绝,其中的重要因素就是司机、乘车人的怜悯施舍为违法者提供了市场,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为此,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对过往车辆司机和乘车人施舍乞讨者或购买商品等作出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的新规定。
另据执勤交警介绍,在车辆前后挡风玻璃上悬挂饰品或玩具会遮挡驾驶人视线并使视线变窄,从而影响正确判断处理路况和险情,成为安全行车一大隐患。为此,《天津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对机动车前后挡风玻璃张贴、悬挂、放置物品妨碍驾驶视线或在机动车车顶设置立体广告等违法行为作出由交警责令清除,拒不清除处罚100元罚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