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大量房产证堆积在清远市房管局交易中心长期无人认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日前,记者在清远市房产交易中心一间库房看到,几十个大铁柜一字排开,工作人员指着里面塞得满满的档案袋无奈地说:“现在这里积压了2000多本业主的房地产权证,因为一直无人来领取,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工作。”
拖欠国家1500多万元
据悉,当地房管部门近日还因此花钱在媒体上刊登公告,要求各发展商和二手楼业主于通告之日起一个月内,自觉前来领取房产证并缴纳有关税费,在2006年2月1日前再不来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清远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将在15天内按有关规定收取滞纳金,届时还将公开登报将限期内无人领取的契证按“无主契证”作废处理。
房管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积压的房产证大部分属于开发商的楼盘,也有部分是属于无法联系的私人业主。由于这些房产证都未缴纳相关的契税,算上地税等就拖欠国家1500多万元各种应缴税费。
记者在这里看到,工作人员细心将送过来办理的各类房产证分类用牛皮纸袋装好,还在每个房产证的档案袋上贴上纸条,上面用电脑打印着业主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应缴纳的税费名称。
“为了联系敦促这些业主来领取房产证,消耗了我们大量的经费和时间,而且发现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已经注销了企业,在收取了住户们的办证费后却迟迟不来办证,让国家和群众蒙受经济损失。”据工作人员解释,发展商交了资料之后不来拿证的原因主要是想拖欠交税。
在以前,发展商为拖延办理房产证往往根本就不往房管局送资料。但是自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实施以来,发展商若不向房管局提交有关办证的资料就要承担相关责任,发展商们于是不敢怠慢,大部分都能准时把办理房产证所需的资料送到房管局。但在房管局办好房产证后,发展商却迟迟拖延不办交税手续,以致房产证无法及时送达急切盼望领取房产证的业主手中。
无房产证将埋下诸多隐患
“那么业主为何不关心自己的房产证积压问题呢?他们不担心产权受到侵害吗?”对于这个疑问,工作人员担忧地说:“这些业主大都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八九成的房款,住进了新屋,认为反正要等拿到产权证才交剩余的房款,一切由开发商去办理。其实这样的想法很危险,一旦开发商因债务问题玩失踪,到时候受损失的还是广大的业主。”
记者了解到,忽视房产证将给业主的权益带来诸多法律纠纷隐患。
法律界人士提醒,“比如一房多卖,比如当房屋发生拆迁、交易,或受地震、火灾破坏,需要提出赔偿、补偿等要求时,没有产权证,业主的财产权益就无法获得法律上的支持,这都将给业主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记者曹菁摄影报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