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闫秀玲
本报泰安1月3日讯近日,泰安市有关部门严密部署元旦春节期间建设领域偿付农民工工资工作,严肃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要求企业限时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按照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各建筑装饰企业要严格落实劳动合同用工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置不当的,劳动保障部门将严肃查处。 外地入泰建筑装饰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泰安市建筑市场;对本地建筑装饰企业,将在全市通报,并在新闻媒体公布相关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名单,同时,取消该企业及其所属项目部本年度建设系统所有奖项评选资格,一年内不得进行资质升级和增项。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招标、投标资格,并依法吊销其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
为了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各级建设、劳动保障部门将与建筑装饰企业逐个签订《建筑和装饰企业偿付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建筑装饰企业自身也要充实完善偿付农民工工资工作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建立责任制。总承包企业对偿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什么原因,先由总承包企业垫付。各施工企业必须于2006年1月10日前把2005年底以前的工资发放至农民工手中,不得由“包工头”代领代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