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遵义“7·13”3歹徒持枪抢劫超市案(本报曾作报道)近日一审落幕,汇川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林勇有期徒刑11年。
去年7月13日凌晨2时40分,遵义市南京路一家烟酒副食店超市,遭遇3个年轻男子持刀枪抢劫。
店主李某一家四口人勇敢地与歹徒展开搏斗。
混战之中,一名歹徒被同伙误伤,3个劫匪被这一家子的正气震住,仓皇逃窜。
汇川区公安分局很快将犯罪嫌疑人林勇以及同伙陈某、刘某(另案处理)抓获。
汇川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林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持械使用暴力抢劫公民财物,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