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月4日电 “十五”期间,作为国家湿地保护工程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的重点实施区域,我省湿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66处,面积达5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11.2%。 其中,建立国家级和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达到40处,总面积达313万公顷,近70%的天然湿地被纳入保护区进行严格保护,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湿地保护管理网络。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工作每年都有新进展。2001年,我省完成了湿地资源调查工作,摸清了湿地家底;省政府成立了湿地保护领导小组。2002年,三江、兴凯湖、洪河三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2003年《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我省成为国内第一个出台湿地保护法规的省份;安邦河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启动,成为我国首批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试点单位。2004年,在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上,我省湿地保护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家林业局的表扬;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湿地保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2005年,挠力河和七星河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获得国家投资。“十五”期间,我省湿地理顺了湿地管理体制,明确林业作为湿地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流域湿地保护,重点在松花江、嫩江、乌苏里江、挠力河和七星河等流域抢救性建立了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双鸭山市、大庆市、鹤岗市,以及集贤县等市(县)成立了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初步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湿地保护管理网络。
同时,“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以及“白鹤GEF项目”等国际合作项目在我省顺利实施,为我省提供了湿地保护资金和先进的技术管理理念。
十五期间,黑龙江省自然保护区建设也经历了一个快速发展的过程,抢救性地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自然保护区166处,面积达518万公顷,占省国土面积的11.2%。开展了三江、兴凯湖、挠力河等一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保护管护水平大幅提高,保护区建设由注重数量的增长转向注重质量的提高。伴随着保护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大力加强,物种资源得到较好保护和恢复。根据国家规划,我省开展了东北虎栖息地保护,建立了中俄东北虎通道和监测站,使东北虎分布范围有所扩大。目前,已经在全省10个市县发现野生东北虎的分布。并加大了重点保护物种的人工繁殖力度,繁殖出我国最大的东北虎人工繁育种群、最大的丹顶鹤人工半散放种群。推动黑熊、梅花鹿、马鹿、林蛙、野猪、狍等经济物种的驯养繁育工作,逐步实现从利用野外资源为主向培育利用人工资源为主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