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日报1月4日讯 我市首家、全省首批25家之一,统一法人改革试点单位———繁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经安徽银监局正式批复于近日成立并对外营业,这标志着我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繁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05年10月中旬获准筹建,筹建工作小组按照统一法人开业具体要求,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建立“三会一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准备工作。
统一法人后的繁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本1700万元,资产总额达到9.1亿元,资本充足率达到12.7%,核心资本充足率10.9%,其抗风险能力、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支持“三农”发展的措施与手段将更为灵活、快捷,支持和服务地方经济的主力军作用将更为积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