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经常接到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发现大部分纠纷都涉及物业管理权的问题。或者是因为物业管理费被拖欠,物业管理公司难以为继,不辞而别;或者是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占用公共部位收费不满,而要“炒物业”;或者是聘用合同到期,由于在选聘物业问题上部分业主意见分歧,或者有些程序不规范,而出现新旧物业公司争夺管理权。
管理权的背后是利益。如何在更换“管家”的过程中,寻找各方面利益的共同点,避免影响正常生活秩序,康乐新村的做法给我们有益的启示。第一,应该及早筹划,提前安民告示,让“管家”和“大家庭”成员都心中有数;第二,应该阳光操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把决定权交给广大业主,不给谋私利者可乘之机;第三,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寻找利益的平衡点,以取得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城市的细胞是社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应该从构建和谐社区开始。记者衷心希望,今后接到的读者电话,少一些由物业管理方面引发的纠纷投诉,多一些和谐平安的典型报料。凌一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