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我国首起黄河水污染索赔案件,经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调解成功。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美丽北辰浆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河套灌区总排干沟管理局自愿赔偿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污染损失230万元。
据介绍,2004年6月25日,内蒙古河套灌区总排干沟管理局因水位超过警戒线要退水,将积存于乌梁素海下游总排干沟内约100万立方米的造纸等污水随乌梁素海退水集中下泄排入黄河,造成“6·26”黄河水污染事件。2004年6月28日10时,包头市供水总公司关闭了黄河水源总厂的取水口。直至当年7月3日19时45分,才恢复取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280多万元。
2005年7月29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内蒙古塞外星华章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污染事件有关的企业,向原告包头市供水总公司赔偿污染损失28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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