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4日讯记者1月3日从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近期公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主要内容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支付3.6股股票对价,共计支付2664万股股票给全体流通股股东,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的流通权。 并且部分非流通股东承诺: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
据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士介绍,此次股改方案非流通股东充分考虑了流通股东的利益,对一些事项实行了郑重承诺。例如,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另外数家非流通股东贵阳神采广告有限公司、海南琪琳包装有限公司、化州市乐岭玻璃厂和上海丰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数家股东同时也承诺: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24个月内不在交易所上市竞价交易。
另外,记者还获悉,部分非流通股在24个月的限售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出售的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并且在24个月内,只有在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股改最后一天收盘价的时候,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方可通过上证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据海南椰岛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士透露,本次该公司股改方案的一个亮点,是非流通股做出丰厚的对价安排,在椰岛的股权结构中,非流通股股东仅占比例为55%,低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支付对价为10送3.6股,非流通股股东送出比例接近29%,超过目前股改上市公司平均水平。(陈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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